内容 | 2016年度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内容,在原有基础上新增5项社保事项和4项统计事项。具体报送内容如下: 一、企业年度报告内容。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其中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7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新增年报事项:2016年度企业年报中增加"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费金额"5项社保事项和"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级机构不填报、私营企业年报中的‘企业控股情况’固定为‘私营企业’)、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分支机构填报)"4项统计事项。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中增加与企业相同的5项社保事项和"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通信地址、从业人数"4项统计事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补报2015年度及之前年度年报的,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内容填报,不增加社保和统计事项。 二、网上报送公示年报操作流程。 1.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并进行联络员备案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通过【工商联络员登录】方式进行登录。联络员发生变更后可以通过【企业联络员变更】进行变更,变更后企业可使用新联络员进行登录。未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未进行联络员备案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通过【企业联络员注册】方式进行备案,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登录。 2.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可以继续使用【企业(含农专、个体)用户登录】方式进行登录。已注册用户如忘记密码,可先点击"忘记密码",输入企业相关信息后重设密码。 企业发现报送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更正应当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记录将同时公示。 |
办理地址 |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 |
许可条件 | 2016年12月31日前在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登记的各类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 |
申请资料 | 网上报送或纸质报送 |
办理程序 | 1、请需要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登陆后,进入"企业信息填报"报送并公示。 2、请需要年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选择以纸质方式报送的,可在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下载或直接到开发区市场监管局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填写后报送至所在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
办理部门 |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名称 | 描述 | 表格 | 样例 | 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