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适用于各类参保企业职工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 |
办理地址 | 政务大厅人社局7号窗口 咨询电话:0539-8891787 |
许可条件 | (一)准予核准的条件 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3、从事特殊工种年限: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种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种工作累计满8年。 (二)不予核准的情形: 申请人不符合以上条件,或者不能提供足以证明以上条件的书面申请材料。 |
申请资料 | 1、职工档案
2、社会保险手册
3、二代身份证原件
4、《企业职工退休核准表》一式三份
5、《临沂市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申请表》一式二份
6、《临沂市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公示表》(单位公示期7天)一份。 |
办理程序 | 由职工所在单位对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材料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汇总后报开发区人社局核准,再由市劳动关系科进行初审,符合初审条件的,报退休核准领导小组,采取集体讨论研究、联合审查的方式进行复审。通过审查合格的职工名单汇总后上报市人社局,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10天,无异议的,进行核准。 |
办理部门 |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法律效力 | 1、《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
2、《社会保险法》
3、《特殊工种实用名录》(该书收录了工业部等部委发布的110多个文件)
4、《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退休核准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发〔2012〕16号) |